14-03-2018

叙利亚:必须确保平民撤离行动符合人道

大马士革/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如在东古塔、阿夫林或叙利亚境内任何其他地方开展人道撤离行动,行动指挥当局应遵循以下标准与规则:简言之,各方必须始终对平民及不再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个人给予尊重和保护,在撤离过程中也是如此。

大马士革/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如在东古塔、阿夫林或叙利亚境内任何其他地方开展人道撤离行动,行动指挥当局应遵循以下标准与规则:简言之,各方必须始终对平民及不再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个人给予尊重和保护,在撤离过程中也是如此。

冲突各方还未就撤离事宜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系,因此,我们到目前为止尚未参与该行动。我们仍旧随时待命,与各方开展合作,确保以下标准与规则得到遵守。

  • 将协议条款、撤离目的地以及撤离过程提前告知被撤离人员。
  • 平民有权选择留下或离开。
  • 必须确保平民(无论留下或离开)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攻击。
  • 必须确保被撤离平民能够安全离开。
  • 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家庭团聚。
  • 必须依照国际法,对平民、在押人员及不再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个人给予人道对待,无关其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种族或政治派别。
  • 在撤离过程中及撤离结束后,均不得剥夺被撤离人员的生存必需品,也不得阻碍其获得人道援助与服务。
  • 在不影响撤离行动的前提下,被撤离人员可携带合理数量的个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财产契据、身份证件及水电费缴费单。
  • 有特殊需求的个人及弱势群体(如伤者病者,无人陪伴及与家人离散的未成年人,以及老人和残疾人)应得到特别保护与照顾。
  • 在撤离目的地,流离失所平民应享有自由行动的权利,能够获得适当的临时住所,卫生、医疗、安全、营养、公共和保护服务,以及谋生机会。
  • 允许人道参与方进入撤离目的地,对被撤离人员的情况进行跟进,评估他们的需求,并提供人道援助与服务。
  • 撤离行动应是暂时性的。一旦流离失所的条件不再成立,流离失所民众有权返回家园。应就返乡的可能性为他们提供明确信息。
  • 保证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保护被撤离人员留下的财产和财物不会遭到掠夺、破坏、非法侵占或使用。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
新闻官员:张双峰
电话:+86 10 85323290-301
Ingy Sedky, ICRC Damascus, +963 930 336 718
Ralph El Hage, ICRC Amman, tel: +962 7 7845 4382
Iolanda Jaquemet, ICRC Geneva, +41 79 447 3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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